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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纤被机构蓄意沽空以拉低股价欲获利

时间:2015-08-19 10:47:45

  近年来不少沽空机构活跃于港股,发表不利于公司的研究报告,据估计其中原因是有关机构先行沽空,待报告一出令股价大跌后,在低位买回,从中取利。

  虽然早期有关报告可能“有料到”,最后被批评的公司被证实有问题,但近年来愈来愈多,当中很多是“无料到”,最后报告被证实是误导,而被批评的股份则由低位大幅回升,如早前博耳电力(01685)遭内地传媒质疑严重夸大营运数据,股价一度急插,但公司澄清后股价明显回升。即对于优质企业,如果出现不合理坏消息时,投资者反可留意,如中国光纤(03777)。

  沽空机构Emerson Analytics发表报告,质疑中国光纤2008年至2010年的招股书帐目,以及至现时的帐目仍造假,夸大收入,以至盈利及其他财务数据。报告指,中国光纤附属四方通信于2008至2012年期间计入了不存在的出口业务,夸大了中国光纤收入。

  虽然受以上消息影响,但中国光纤翌日股价跌幅有限,已显示市场对有关报告并未尽信;而且,公司反应迅速,进行停牌,待澄清有关报告。中国光纤回应指,证实四方通信并没有发出该负面报告所提供的销售合同记录。

  经与四方通信目前使用的产品销售标准合同比对,公司发现该份合同首页上的名称为“标准材料採购合同”,而四方通信标准合同首页上的名称应为“产品销售合同”;该份合同的内容和格式与四方通信标准合同有数处差异;该份合同未加盖骑缝章。

  四方通信签署产品销售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时需经过八个环节,包括经用章人所在部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法务人员及总经理等签署审批。经四方通信核查,在这八个环节中均未有该份合同的签署审批流程记录。

  另一方面,公司董事会得悉,市场上持有公司股份的淡仓结馀于近日大增。该负面报告的免责声明表示,该机构的联营人或合作伙伴可能持有公司股份好仓或淡仓或衍生工具,若股份价格下跌,或从中获益。

  中国光纤已将上述情况谘询法律顾问,并保留採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及向四方通信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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